政策法规

微机室管理及使用规定(2015年修订)

发布者:nrs-wss发布时间:2015-02-16浏览次数:

计算机是学院重要的教学设备,机房是学院现代化教学的重要场所,为了规范管理,充分发挥机房的作用,根据我校实际情况,特作以下规定:
1、在机房上课教师要做到早到晚退。上课前要提前五分钟到计算机中心,要认真组织学生按序进入机房;上课教师不到则学生不许进入机房。
2、上课教师要指导学生认真填写“上机登记表”,监督学生填写姓名及计算机状况(学生若发现微机故障,应及时向上课教师反映并且登记,如更换计算机,须重新登记)。
3、下课时,要保持机房整洁,要求学生将凳子、键盘、鼠标放回原位置,要求机房所有微机脑均保持开机状态,协同管理员检查完毕、关闭所有微机后,上课教师方可离开。如果教师提前离开,出现失窃现象,找不到责任人由上课教师负责赔偿。
4、禁止在机房内大声喧哗,吵闹、打架斗殴等扰乱机房纪律的行为;禁止非本次上课学生进入机房;严禁在微机上观看带有淫秽、迷信、反动等不健康内容的音像制品;外单位人员未经上课老师或有关领导许可,禁止擅入机房及使用机器设备。
5、学生上机时应爱护机房设备,不准私调机位;禁止在墙上、机器上、桌子上、显示器上乱涂乱写乱画。
6、为防止触电等事故发生,未经许可禁止私自拆卸、移动和连接键盘、鼠标、机箱等硬件设备,如有设备异常,应及时向上课教师或机房管理员反映。
7、机房上机时要保持机房整洁安静、桌面清洁;禁止将食物带入机房,禁止在机房内或楼道内乱扔废品杂物。机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烟火,在学生下课离开机房后,如管理员检查发现有果皮纸屑等垃圾,则由上课教师清理干净。
8、上课教师在课前课后要检查所有设备是否正常,如发现有失窃情况或其它可疑迹象,应及时向机房管理人员报告。
9、在机房内不得私自接电源、拉线路;严禁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