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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规定​

发布者:信息中心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5-15浏览次数:

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规定


第一条 学院各单位的公用笔记本电脑应当落实专机专用,专柜存放,专人管理,确保安全。

第二条 各单位的笔记本电脑一般应在办公场所使用。应工作需要带出办公室的,应当报单位领导批准,并按规定使用管理。

第三条 携带笔记本电脑出差、开会时,应妥善保管,不准带入无关场所,防止丢失、被盗。

第四条 存储涉密信息的笔记本电脑,应按照涉密信息的最高密级进行保密管理。不准带公用笔记本电脑到家中使用,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接入国际互联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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